【特别提示】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点击同意本协议并进入下一步的,表示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同意遵守该协议的所有约定。
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协议
版本号:20250321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您”)与提供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称为“我们”)订立。
二、协议内容
2.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与我们展开本协议所述之合作事宜,均表示您与我们已就本协议、《阿里巴巴服务条款》《隐私政策》以及其他1688平台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各项规则、制度等达成合意,同意接受并履行上述协议、规则、制度等的全部约定内容。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1688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相关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我们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等内容,并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予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接受本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我们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约定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3.1“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平台”:指我们以店铺、网络页面、小程序、app等技术手段呈现的技术载体(以下简称“托管平台”),是我们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网络空间,包括1688严选官方店、1688严选家居生活店、1688严选聚宝盆店、1688一路发发工厂店、1688跨境严选、1688企业自采店、1688工业行家选、哇噢定制-工厂店、1688 Global平台等(或我们不时修改的店铺名称)以及我们后续新增开设的其他技术载体类型。如托管平台同时是所在电子商务平台的一部分的,商家需遵守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本服务具体提供方为托管平台的开设主体,同时为本协议签署主体,包括杭州一路发严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壹陆捌捌采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哇噢定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六八八源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688. COM PTE. LTD.以及后续可能新增的其他主体。
3.2“商机同款品”:是指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应用大数据分析、行业趋势洞察等能力筛选出1688平台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内的热卖商品(称为“商机”)同款的商品(包括全部产品、货物、材料、设备、物品和有形物件,以及它们所包含的所有包装、使用说明、警告、保证、广告和其他服务)。
3.3“托管商品”:是指商家主动提报或授权我们基于特定条件圈选加入并经我们审核通过后,可使用本服务的商机同款品。
3.4“买家”:特指通过本服务提供的营销场景、销售渠道直接与商家达成在线交易的自然人或组织。
3.5“智能调价”:指我们自主研发的软件工具。该工具可以在商家确认或事先授权的价格区间范围和有效期限内,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智能算法、AI算法等技术手段,运算、推演出托管商品在1688平台站内/外各营销场景、销售渠道下有利于销售达成的售价,并将该售价推荐给商家,为商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方案。
3.6“提报价”:是商家使用本服务前自行或授权我们按商家要求设置的价格,商家与我们据此价格进行每笔通过本服务产生的成交订单的结算。商家有权调整提报价,且调整后我们将重新审核对应商机同款品是否具备托管商品资质。
3.7“最终销售价格”:指托管商品包含各类优惠折扣后买家实际支付的最终价格。
3.8“定向邀约”:是商家报名使用本服务的途径,是指我们结合活动类目情况、商家商品情况、商家整体经营情况、商家历史参与活动情况等,通过发布招募需求与规则,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商家加入使用本服务。
3.9“活动周期”:指本服务按一定时间周期进行,商家的托管商品将在特定时间周期内通过本服务对外销售和/或履约。在特定时间周期结束后,我们将重新发布活动招募,接受商家主动报名或自动圈选,以此更新迭代。具体时间周期以1688商家工作台(work.1688.com,下同)公示的规则或公告为准。
3.10“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服务相关规则”:简称“本服务相关规则”,是指我们和/或关联公司所发布的适用于使用本服务商家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1688平台规则(rule.1688.com,下同)、1688商家工作台、钉钉群、语雀文档等线上所发布的规则、实施细则、规范、招募标准、解读、通知等内容。
3.11“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12“关联公司”: 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http://www.alibabagroup.com/cn/ir/secfilings)披露的1688的关联公司。
3.13“1688 Global平台”:指我们主办运营的,为符合条件的入驻1688平台的商家中希望从事跨境贸易的商家提供的将商品进行跨境销售的、面向企业间贸易(B-TO-B)的在线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所涉域名为1688overseas.com,在本协议中1688 Global平台属于1688平台的一部分。
四、服务内容
商家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及我们支持提供服务的情况向我们申请使用以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
4.1 基础技术服务(必选)
我们向商家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基础技术服务(具体以实际为准),包括:
(1)信息展示技术服务:我们通过该服务帮助商家将托管商品在线提交报名审核、使审核通过的托管商品信息同步至相关网络页面进行商品信息展示以供买家下单购买,并通过技术手段对托管商品交易相关信息(包括发货、售后服务、营销活动、交易状态、用户评价、售后服务等信息)进行展示,以便于商家及时跟进交易和履约。
(2)商品优化技术服务:商家同意并授权我们根据商品基础数据、用户行为分析,使用互联网软件技术优化调整商品图片、视频、标题、详情等商品素材以及发货信息、运费设置、规格、起批量等商品属性。商家承诺按照我们优化调整后的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交易技术服务:我们为商家通过托管平台展示托管商品信息、通过托管平台与买家达成交易、履行订单、申请售后等交易环节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营销转化技术服务:我们将结合商家商品各属性指标以及系统算法对买家画像的匹配,将托管商品加入营销场景、销售渠道,以促进托管商品交易转化。商家应确保商家和/或商品资质符合具体营销场景、销售渠道的规则。
(5)网络通知技术服务:为商家接收托管商品交易信息、进行款项划转操作送达消息通知,以便商家及时收取货款。
(6)网络客服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好买家,我们可能为商家承接部分或全部客服咨询,商家应配合我们提供托管商品相关介绍、服务保障内容。如我们为商家承接售后客服咨询的,则商家授权我们依据《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商家管理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1688平台规则和/或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判定买家是否满足退/换货、退款等售后条件,商家认可并依据我们判定结果向买家履行售后义务。
(7)智能调价服务:为更好保证买家体验,并达成增强托管商品竞争力目的,在符合本协议及本服务相关规则要求下,商家使用智能调价服务内容并授权我们可按照调价规则并结合商品类型、生命周期、采购人群及各营销场景、销售渠道适配性和销售情况等因素在商家授权和设定的规则范围内,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智能算法、AI算法等技术手段,经运算、推演并向商家建议调整托管商品在本服务提供的营销场景、销售渠道的最终销售价格,以提高商家托管商品销售效率。
智能调价服务内容是我们基于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帮助商家提高托管商品销售效率的服务,我们在商家的授权下仅对最终销售价格有建议权,我们并不是托管商品实际销售方,商家是托管商品实际销售方并对最终销售价格拥有定价权。商家须为自主调价带来的后果和风险独立承担责任,并对买家承担销售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责任、按最终销售价格向买家开具商品发票义务等)。
(8)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我们通过自主开发的配送订单管理系统支持商家设置配送商品。商家可通过配送该订单管理系统与我们进行仓储、物流信息交互。我们根据托管商品交易情况向商家提供发货信息、支持商家完成发货履约,并为商家提供托管商品履约优化建议,如销售预测、促销信息同步等,协助商家提高备货效率。
4.2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可选)
对于非在1688 Global平台产生的订单,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基础服务的同时,可以选择我们提供的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对于在1688 Global平台产生的订单,为更好地保证向境外买家履约的质量,商家须使用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并向我们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见附件四《1688 Global 跨境履约供应链管理服务规范》。我们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为商家推荐适合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解决方案,方案所涉及具体物流服务由与我们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以下统称“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为商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实仓服务(上门揽收、包裹入库、收货、上架、发货出库、仓间调拨等服务)、海外仓服务(包含港澳台仓等海外仓仓储及管理、配送、退回质检等服务)、配送服务(包裹揽收、处理、发货、运配服务、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末端配送服务、退回服务及增值服务等)等。商家知悉并确认,当且仅当商家及托管商品使用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时,本款所述内容方对商家适用。如商家及托管商品采用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时,则本款所述服务内容对商家不适用,商家应和具体物流服务商合作并签署相关物流服务协议,对应权利义务关系应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家使用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的,须遵守相关要求、承担必要费用(详见附件三)。
我们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进行变更/升级的权利。我们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技术服务的提供,除非我们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我们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将会得到相应且合理的变更通知。商家在此同意: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对因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向商家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五、调价授权
为使用本服务,您知悉并授权我们在提报价的基础上,根据我们提供本服务的实际情况建议最终销售价格并基于您的授权调整最终销售价格。
商家知悉并同意依法履行商家在本服务以最终销售价格成交的线上交易涉及的任何税收或任何司法管辖区下的税收义务。商家使本服务的,商家在设置提报价以及接受使用智能调价服务推演推荐的最终销售价格时,应考虑所有税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清关申报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应当由商家作为纳税义务人的所有税费。如果由于商家及与商家合作的具体物流服务商的原因造成商家未承担法定纳税义务,导致买家需要另行缴税且买家因此向1688平台发起投诉的,如我们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或进行任何纠纷赔偿的,我们有权向商家追索,商家应最终承担该等损失或赔偿。
调价授权的取消:商家可自主判断及决定取消调价授权。商家可随时通过联系我们取消调价授权并终止本协议。
六、服务开通与退出
6.1服务开通条件
6.1.1商家资格:商家与我们达成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合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及我们通过1688商家工作台发布的招商标准,并经我们审核通过。
6.1.2托管商品资格:具备以下全部条件的商机同款品经商家主动报名或授权我们自动圈选后可成为托管商品:
(1)通过我们对其竞争优势的综合评估(评估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产品、属性、定制能力、服务能力、历史销售情况、历史信誉等);
(2)通过样品检验或待售商品检验;
(3)具备商品合格证,国家要求必须具备的行业资质;
(4)商机同款品品牌为商家自有品牌或已获得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5)商机同款品为食品品类的,必须具备国标码;
(6)商机同款品信息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无夸大、虚假宣传;
(7)我们认为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6.1.3商家有义务确保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备报名本服务所有必备商家资格和托管商品资格,且不应局限于我们的要求,应主动向我们提交证明其具备经营/销售托管商品的法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专项经营许可、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行业资质准入证明、商品合格证、商品标签证照、税务登记文件、生产者延伸责任(EPR)相关注册登记证明及其他资料。如商家无法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虚假,我们有权拒绝商家的入驻申请、拒绝开通本服务,或对已经入驻的商家根据规则进行处理。
6.1.4商家同意并保证,其通过1688商家工作台所提交的所有线上资质文件,均真实、合法并在合作期限内持续有效。如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向我们提供更新后的资料。基于相关法律法规、1688平台及托管平台所在平台管理等要求,商家同意我们可对商家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商家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商家知悉并确认,我们仅以社会大众通常的知识水平对商家信息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因信赖审查结果而对商家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商家了解并同意,我们保留对商家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税务注册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展示、验证、检查或询问的权利;同时您同意,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和/或税务机关依法要求查询相关的信息时,我们有权利将相关数据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发送给相关政府监管部门。
6.1.5商家不得将其受邀资格或者接受本服务的资格以任何形式转让。
6.1.6商家理解并同意,本服务具有一定周期性和动态性,当托管商品不再具备价竞争优势时,该托管商品将被替换为其他更具竞争优势的商机同款品。
6.1.7商家一旦提交提报价并经我们确认后在该活动周期内即不得撤回或修改。
6.1.8商机同款品成为托管商品后,若因为商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最终销售价格、库存、服务、起批量等要求进行销售,则商家构成违约,我们有权按照本协议及本服务相关规则的规定对商家予以处理并追究商家违约责任。
6.1.9除上述规定外,商家还应遵守1688平台及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和公告,如有变更的,以最新发布的规则或公告为准。我们有权依据1688平台发展、消费者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客观公平的判断依据独立自主决定是否审核通过商家的入驻申请。商家同意我们的相关判断依据属于我们的商业秘密,因此,我们无需就拒绝商家的申请向商家说明理由,也无需承担责任。作为可能的情况之一,若商家或商家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在使用阿里巴巴旗下其他服务时曾因恶意售假、炒信、资质造假、长期售卖劣质商品而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或曾通过恶意投诉等行为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的,我们有权拒绝向商家提供服务。
6.2服务退出
6.2.1商机同款品成为托管商品后,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我们另有通知外,商家可随时通过1688商家工作台向我们申请将商机同款品退出本服务,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自商家申请退出后7个工作日内我们未审核,则系统自动清退。双方确认以实际退出之日作为停止支付技术服务费的节点。
6.2.2商家知晓并同意,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我们有权清退加入的商品及/或商家且不视为我们违约:
(1)商品及/或商家入驻时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存在伪造、变造情况的,或商品及/或商家已不再符合入驻标准的;
(2)如商品出现违法违规,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多起投诉等恶劣影响的;或因商品品质问题、商家服务问题,严重破坏买家体验的;
(3)引导客户线下交易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逃避平台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的;
(4)商家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服务相关规则、1688平台及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等,我们都有权立刻中止或关闭其使用本服务,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规则及其他协议、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
6.2.3商家退出本服务后,因使用“商品优化技术服务”产生的商品素材、属性等的变动是否自动恢复至加入本服务前的状态以系统实际支持为准,若不支持,商家须自行手动调整。
6.2.4无论商家或商品因何原因终止使用本服务,对于商家退出本服务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义务、责任和赔偿,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七、质量检验
7.1成为托管商品前的质检
7.1.1为检验具备竞争优势的商机同款品的质量是否达到我们的要求,商家应按照我们的要求将电子或实物样品提供给我们或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样品要求、寄送规则、检验标准等检验细则详见我们通过1688平台公布的《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商品质检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
7.1.2我们将根据商机同款品特性、交易情况等要求商家提供电子或实物样品用于检验。若我们要求商家提供实物样品用于检验的,商家同意无论检验是否通过,实物样品的所有权自我们或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收到实物样品时转移给我们,我们有权自行处置实物样品。
7.1.3样品检验不通过的,除无法入驻并使用本服务外,我们有权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法律法规等对商家进行处置。
7.1.4除我们另行公告、我们与商家另有约定外,样品检验费用(包括检测费、存样费)由我们承担,寄送样品的运费由商家自行承担。
7.2成为托管商品后的质检
7.2.1若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依法就商机同款品进行质量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商家承担,我们有权在费用发生当月自商家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7.2.2我们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神秘购买、商品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商机同款品进行抽检或评估:若经抽检商机同款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不满足我们的质量要求、1688平台关于商品质量要求的规则等)的,由商家承担检验费用,且我们和/或1688平台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拒绝商家报名,暂停或终止向商家提供本服务、罚款、扣分、暂停或终止对应商品在1688平台站内/外等渠道的销售等。
7.3若根据本协议、《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商品质检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其他本服务相关规则规定由商家承担质检费用,我们有权从保证金中划扣相应金额或者指示第三方担保服务机构或保险机构进行赔付或指示支付宝公司从担保账户、商家自有或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扣相应金额。
7.4关于样品及商品质检的其他规定,详见《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商品质检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我们对样品的检验、审查并不能排除或减轻商家产品质量不合格、资料虚假、违规等违约责任,由此给我们及关联公司、买家造成损失的,商家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保证金
8.1为确保商家能够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商家同意向我们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账户中缴存相应金额(具体以我们公示的相关规则为准)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但经我们同意暂缓缴付除外,并向支付宝公司出具本协议附件一:《授权书》,授权我们通知支付宝公司执行保证金止付、扣划。保证金系商家为担保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出质给我们的金钱质押,当商家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时,我们可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8.2经我们同意暂缓缴付第8.1条约定保证金的,商家同意将依据《买家保障服务协议》《实力保障服务协议》《超级工厂保障服务协议》等向1688平台缴纳的买家保障保证金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担保本协议项下商家义务的履行与责任承担。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托管商品交易情况随时要求商家缴纳第8.1条约定保证金,商家应当在我们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如商家未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我们要求完成保证金缴存的,将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我们有权拒绝商家报名,清退已报名商家。
8.3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商家同意我们基于客观、公允、有据的原则进行责任判定,且可基于上述判定通知支付宝公司划扣保证金用于代商家向买家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款,或对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和/或第三方权利人进行赔付:
8.3.1在通过本服务产生的交易中,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
8.3.2在过本服务产生的交易中,商家违反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或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的规定应当向买家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款的。
8.3.3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致使我们作为服务提供者权益受损(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商誉受损等)的。
8.3.4商家违反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应当向我们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款的。
8.3.5商家对我们存在逾期未付的款项(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的。
8.3.6托管商品价格高于该商品的一般市场售价,或者托管商品的品质低于商家正常销售的同款商品,导致买家可获取的活动权益受损的。
8.3.7商家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
8.3.8因质量检验不合格等原因,我们依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对商家作出处罚或代商家对买家进行赔付的。
8.3.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应向买家、我们或第三方权利人进行赔付的情形。
8.4我们如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指令支付宝公司划扣保证金向买家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支付,可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1688商家工作台通知等)通知商家。
8.5为了优先、有效保护我们、买家及1688平台的合法权益,商家同意并承诺,保证金作为金钱质押,其效力应优先于商家被司法执行机构执行时所涉及的执行款项,保证金不得被司法机构等随意冻结或划扣。
8.6如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用于赔付或退款的,商家应另行支付超额的金额。如我们或关联公司先行垫付了超出商家已止付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我们或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高于(或可能高于)可支配的商家保证金余额,则我们或关联公司有权要求商家偿付其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或我们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从商家自有或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扣相应的款项进行支付。因支付宝账号被停止交易和划扣导致商家损失的责任由商家自行承担。
8.7如商家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或其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则商家同意我们有权对其保证金延长冻结期限,直至商家妥善解决。
8.8关于保证金缴纳、使用、管理、退回等规则,详见《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合作保证金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
九、服务费用
9.1收费标准
商家使用本服务,商家同意按照下述收费模式向我们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适用哪种模式以我们通过1688商家工作台展示及其他本协议约定通知方式通知为准:
技术服务费=最终销售价格-提报价。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情况实时变动、不同时段差异明显,我们致力于基于市场情况为商家提供更为优质、综合、及时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因此我们可根据具体服务提供情况对收取的服务费进行调整和技术优化。相关技术优化以我们在托管平台运营过程中参考托管平台交易情况所实时提供的服务项目为依据。尽管如此,我们所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价格仅以提供的服务范围为依据,不会基于商家或其他相关方的身份差异而产生价格差异,不会超出合理限度,不会基于提供其他平台服务获得的竞争者敏感数据产生,由此产生的最终销售价格信息除用于收取合理的技术服务费外不作其他用途。
我们根据提供的相关服务情况,保留增加、取消或修改任何技术服务费的权利。上述增加、取消或修改满足合理期限内公示后即可生效。如商家不同意技术服务费相关规则或调整,商家应在公示期内向我们提出异议,并停止使用本服务。
9.2商家向我们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可以向我们申请开具本技术服务费发票,申请开票主体应当与本协议签约主体保持一致。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本协议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变更前税率折算成的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双方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服务价格、继续履行。
9.3商家知悉并同意,若商家商机同款品同时报名入驻“1688严选”“1688分销严选”“1688全球严选”“1688工业行家选”“1688哇噢定制”“1688PLUS会员店”以及后续1688平台推出的特色商业化合作(具体名称以1688平台最新公布为准),商家根据本协议约定就本服务产生的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外,还需另外根据《1688严选商家服务协议》《1688多渠道分销和销售分销严选中心入驻服务协议》《1688全球严选服务协议》《1688工业行家选商家服务协议》《1688哇噢定制技术服务协议》《PLUS会员店商家服务协议》等特色商业化合作协议约定就非本服务产生的订单以该订单金额为基数向特色商业化合作服务提供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十、违约责任
10.1若商家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我们有权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或对商家采取相应措施。我们保留向您收取违约金的权利,并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数额、扣取等规则以本服务开通页面展示和/或1688平台公告为准。请您在开通本服务时特别关注开通页面和/或1688平台公告中关于本服务违约金的要求。
10.2商家知悉并同意,本服务中包含的托管商品图片、文字描述或视频信息的设计系商家使用商品展示优化功能时授权我们为商家提供的商品素材进行优化后的生成的内容,我们仅提供中立的技术服务,不保证生成的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为防止生成的内容违法违规、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商家须确保所有商品素材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等规定;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况、不违反商家与第三方的在先约定、不存在信息不一致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存在使买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内容。商家确保所有商品素材不存在体现、暗示未经商家书面授权的营销承诺或第三方品牌露出,不会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或不会引起卖家投诉及/或举报。
10.3商家向我们提交的商机同款品商品信息及其他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0.4我们对商家的资质、商品、信息内容的审核并不免除商家因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各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因商家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致使我们和/或关联公司遭受经济或商誉损失的,商家应对我们和/或关联公司进行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的补偿并使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免责。
10.5在托管商品产生订单后,如商家中止或终止展示商品信息、停止与买家成交、拒绝向买家发货、商品存在质量或权利瑕疵,或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产生的相应赔付责任与义务,我们均有权直接自商家的保证金、托管商品交易款项扣除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直接替商家向买家作出赔偿,如保证金、托管商品交易款项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则我们和/或关联公司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且商家应赔偿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或商誉损失,包括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因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以及合理的交通、住宿费等。
十一、商家承诺
11.1商家作为托管商品实际销售方,承诺并保证通过本服务向买家销售的所有商品符合以下要求:
11.1.1所有商品均为商家拥有所有权的合法、完整、真实的品牌正品,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权利负担、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销售该商品不会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或其他妨碍销售的行为。
11.1.2所有商品均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而言)等中国或商品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任何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商品的销售不为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同时,商家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商家不违反商品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特殊要求。
11.1.3所有商品应当具备的性能,符合在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符合以广告、商品说明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按照市场惯例通常该类商品应当具备的性能标准,非瑕疵商品,也符合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要求以及本协议目的。
11.1.4所有商品均为全新的,不含二手商品、其他渠道的退货商品。
11.1.5所有商品不会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已拆开销售包装、保质期存在明显瑕疵或“空盒”等情形。
11.1.6如商家根据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要求提供样品的,商家实际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包装及其他商品情况应与经我们或我们指定的第三方确认的样品一致。
11.1.7其他我们为达成本协议之目的,经通知商家后增加的商品要求。
11.2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商家承诺并保证:
11.2.1其符合申请开展本服务时招商标准,且向我们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我们及其他1688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取得联系。同时,商家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和资料。
11.2.2其承诺遵守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所有公示于1688平台的规则和流程以及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公布的相关规则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规则、履约规则、交易纠纷规则等)。
11.2.3其拥有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1688平台相关服务。
11.2.4其展示于1688平台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和1688平台规则。商家确认并同意,我们及关联公司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商家通过本服务发布的商品信息以及产生的交易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并保留不少于三年。对于存在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我们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11.2.5对其展示于1688平台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11.2.6按照本协议、商家向买家另外作出的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与买家缔结的买卖交易。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国和/或商品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买家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以及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商家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上述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就交易商品的质量保障等义务,例如根据相关欧盟国家法律规定,为购买商家商品的欧盟国家买家提供自收到商品之日(如订单内有多个商品,则自收到最后一个商品之日)起的14天或依法更长期限的无理由退货服务,2年或依当地法律更长的期限的商品保修服务,且在履行上述2年期商品保修服务时,商家知悉并应依法承担买家为维修商品支付的运费,同时有可能应法律规定要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进行退货退款。商家应承担依照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或敦促买家履行纳税、报关、清关等的义务。
11.2.7商家有义务按照买家就托管商品交易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合规的商品发票。同时,商家已充分知悉和理解:商家使用智能调价功能,商家同意使用经技术运算、推演出的展示价格,进而形成商家售卖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商家应按照最终销售价格履行相应的纳税合规义务、承担因最终销售价格波动而产生的税金变动。
11.2.8其保证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1688平台从事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准确描述商品信息及交易信息,不发布、销售假货、平行进口货、盗版及任何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商品,不发布、销售可能有质量缺陷的商品,不在指定下发布非指定商品,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法引导买家在非平台的其他渠道与商家缔结买卖交易,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行为等。商家并未因为涉及销售假货或者盗版商品,被阿里巴巴集团下平台、其他电子商务平台永久关闭账号,或被禁止重新加入平台成为商家。
11.2.9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1688平台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
11.2.10其同意不对1688平台、托管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我们或1688平台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技术爬取(扒取)、建立镜像等方式存储我们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并向公众或第三方销售、以直接或间接商业的目的进行传输展示。
11.2.11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1688平台上传有关托管商品销售信息(如商品图片、商品视频、使用指引以及同款商品的全网销售记录、评价等)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
11.2.12其承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11.2.13其承诺接受我们对其出售托管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托管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我们将根据已知的实际情况对托管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商家同意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11.2.14商家承诺严格遵守可能影响托管商品交易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对商家或买家造成损失,并保证遵守适用于1688平台相关软件、技术与服务的所有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基于维护1688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若商家违反前述承诺,1688平台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主动执行下架商机同款品、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11.3商家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应对其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并应符合1688平台及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确保提供的商品素材以及展示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图片、文案、视频信息、宣传信息等所有素材,应全部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我们有权停止商家参与活动的权限。此外,我们不对商家的行为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责任。
11.4商家承诺托管商品没有质量瑕疵和/或权利瑕疵,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任何用户、商品使用人或其他人士因使用托管商品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的,商家应负责赔偿并使我们免责。同时我们有权选择与商家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5因商家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行为违法、侵权或不道德、不健康等原因,使我们遭受任何纠纷、诉讼或处罚等的,商家应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们和/或买家的损失。如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均有权依照其独立判断终止本协议。
11.6商家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我们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我们。商家应当切实维护网络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扰乱市场秩序的营销活动。如前述活动造成我们损失的,商家应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经济或商誉损失,包括我们因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以及合理的交通、住宿费等。
11.7商家理解并同意我们可使用店铺商品的数据和图片用于境外销售渠道展示使用,并知悉店铺商品销售到全球各个国家或地区,商家理解其有义务自行查看和理解商品可能销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商品销往特定国家应满足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同时,为更好的将商品进行跨境销售,商家在此授权本服务提供者及其关联方(或委托第三方合作伙伴)运用AI等技术能力对商品标题、图片、商品详情页、视频等商品相关内容提供翻译及图片、文字等的加工、美化等优化服务。商家知悉并认可:由于技术能力本身的限制,本服务提供者及其关联方(或委托的第三方)难以保证翻译、优化的准确性或符合所有人的购物习惯或符合所有商品销往国家和/或地区的习惯和法律要求,您对此认可并不因此要求本服务提供者或其关联方(或委托的第三方)承担责任。同时,商家理解并认可,商家应自行负责支付依照任何适用的中国和/或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法律就赠送商品或打折优惠而要求支付的全部税费。
11.8在本服务结束或提前终止后,或者商家主动或被动提前退出本服务时,如商家承诺的托管商品尚有未提供的,或者已经提供的托管商品仍在有效期的,商家应根据买家要求负责继续提供。商家理解并认可依照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为买家提供托管商品十分关键和重要,如不能按承诺提供将极大损害我们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而我们十分重视商业诚信和企业形象。为此,如果商家未能依照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为买家提供托管商品,我们有权(但非义务)自行向买家支付同等价值的商品或费用作为补救,商家应当承担我们因补救行为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购费用、邮寄费用、补偿费用以及为挽回企业声誉和形象支出的宣传费用等。同时我们有权依照本协议、本服务相关规则、其他1688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11.9针对选择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的托管商品,商家特此授权我们提供退货订单对应退回商品的收取及质检服务。在我们已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的前提下,如买家对商家的任一托管商品订单发起退款(以下简称“纠纷订单”)且根据《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供应商管理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1688平台规则和/或托管平台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规定应向买家退款的,商家应当按照相应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向买家退还商品货款。
为了提升托管平台商家和买家的用户体验,结合商家支付宝账户的可使用资金情况,按照下述模式之一向买家退款,具体适用哪种模式以我们通过1688平台公告、1688商家工作台展示及其他本协议约定通知方式通知为准:
模式一:
(1)当买家申请的退款金额小于等于商家实收订单“最终销售价格-技术服务费”净额时,商家应当从实收净额款项中优先满足买家退款需求;
(2)当买家申请的退款金额大于商家实收订单“最终销售价格-技术服务费”净额时,视同为相应的交易取消,托管平台应当向商家退还相应金额的技术服务费。为了提升商家和买家的退款用户体验,商家知晓并授权:托管平台以商家名义直接向买家代商家支付超过商家实收净额部分的货款(该款项等于托管平台原本应退还商家的技术服务费),托管平台代商家向买家支付款项后,托管平台不再向商家退还技术服务费。
模式二:
(1)买家申请退款金额=商家应退还货款金额+我们应退还的技术服务费;
(2)商家应退还货款金额=申请退货商品数*提报价;
(3)我们应退还的技术服务费=申请退货商品数*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为了提升商家和买家的退款用户体验,商家知晓并授权我们依商家委托、以商家名义、代商家向买家退还超过商家实收净额部分的货款(金额以我们就该笔订单向商家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为限);在此基础上,我们不再向商家退还技术服务费。
我们有权从保证金中划扣相应金额或者指示第三方担保服务机构或保险机构进行赔付或指示支付宝公司从担保账户、商家自有或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扣相应金额。若在退款过程中,由于商家支付宝余额、保证金不足等原因无法实现退款的,为保障托管平台用户体验,我们有权自行决定代商家垫付相关退款金额,并有权通过以下方式向商家追偿:
(1)优先从商家交易货款中追偿:冻结商家交易货款,并从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用于偿付我们垫付的金额部分;
(2)其次从商家授权我们处置商品货款中追偿:
①如退回商品质检不通过,我们有权通过处置该等退回商品或商家存放至物流服务商处的商品的方式追偿我们垫付资金;
②如退回商品质检通过,商家在我们合作的物流服务商处存放的商品时间未超过本服务关于仓储期限相关规则约定的,商品所有权仍归属于商家;如果商家商品在我们合作的物流服务商处存放的商品时间超过本服务关于仓储期限相关规则约定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商家承诺放弃退回商品的所有权,我们有权通过处置该等退回商品或商家存放至物流服务商处的商品的方式追偿我们垫付资金。
11.10商家应遵守的其他承诺与规则详见《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供应商管理规范》(具体规范名称以公告为准)。
十二、知识产权
12.1商家授权我们可在本协议持续过程中非独家、永久不可撤销且免费的将商品的品牌Logo、外包装装潢、商标标识、形象代言人及其他商品详情素材在业务经营或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包括修改、复制、改编、翻译、分发等不受限制使用的权利(含转授权)等)以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商家承诺向我们作出上述授权前,已合法取得并持续享有相应权利人(如有)的许可或合理使用的书面授意,有权向我们作出上述转授权。如因我们使用该等商品的品牌Logo、外包装装潢、商标标识、形象代言人及其他商品详情素材而遭遇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调查或处罚的,商家承诺应积极配合我们抗辩,提供我们所需全部文件,或在我们要求下合作/独立抗辩,以保障我们利益不受损害。如因上述侵权事项给我们或关联公司造成损失或遭受行政处罚的,商家应予以全部赔偿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商家确认并知晓我们工作人员审核(如有)和接受商家所提供的商品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展示、图片、视频、文字描述等)时,我们工作人员仅能以普通人视角作形式审核,商家承诺不以我们工作人员已作形式审核或接受并发布上线而主张免责或主张我们或我们工作人员与其承担任何责任。
12.2未经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另行授权,商家不得使用阿里巴巴、淘天集团、1688、归属于我们及关联公司的其他标志、标识、商标、企业名称等专属权利,不得以阿里巴巴、淘天集团、1688的名义展示任何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具有代理、代表权或标明为“赞助商”等商业合作关系。
12.3由我们发布的托管商品链接、商品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展示、图片、视频、文字描述等)、销售指引、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商品销售记录、商品销售评价等均属我们所有,我们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商家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商家仅就商机同款品向我们提交活动报名申请。
12.4我们有权基于平台管理、整合营销、活动开展的需要,对于商品素材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无论何种情况下,对前述商品素材的调整和修改,均不构成商家依据法律和协议约定对商品信息、商品质量的违约及/或违法责任的任何免除或减轻。
十三、信息授权与安全
13.1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信息授权
13.1.1商家使用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的,为向商家提供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商家在此同意我们从ERP工具服务商(具体以您实际使用ERP工具的提供方信息为准)获取以下信息:
(1)仓库信息:仓库编码、名称、性质、状态、类型、面积、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身份、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
(2)物流信息:物流商编码、物流商名称、物流面单类型、物流商优先级、与物流商合作状态、物流商联系人姓名、物流商联系人电话;
(3)货品信息:货品编码、名称、条码、规格、体积信息、重量、库存单位、图片、包装类型;
(4)商货关系信息:【1688商品ID、1688SKU ID】与【ERP和/或WMS系统中货品编码、SKU编码】的对应关系;
(5)库存信息:仓内货物实际库存量、可售库存量;
(6)作业信息:物流订单号、物流作业状态及对应时间、交易订单号、交易订单创建时间、交易订单来源、交易订单应发/实发货品数、包裹数、退款单号、退款物流单号、发货仓决策规则(如有)。
13.1.2商家同意我们仅可将上述信息免费用于下述场景与用途:为达我们向商家提供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之目的,我们可通过技术手段整合、分析上述信息,为商家提供生产量的预测与参考。
13.2营销转化服务信息授权:我们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托管商品于跨境渠道展示、销售的,则商家同意我们将对商家的个人信息进行跨境传输(详细约定见附件二)。
13.3商家授权我们获取、处理的上述信息中涉及如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商家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我们受托处理上述信息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商家应赔偿我们和/或关联公司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13.4我们承诺,我们已对信息的采集、传输、分级分类、储存、安全审计等全链路生命周期的各个节点分别制定了安全策略与管控措施,确保数据各节点安全可靠。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除本协议约定或取得您的授权外,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转让、出售、许可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将按照行业通行标准、努力采取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并尽最大合理努力使您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
13.5商家可解除授权,商家解除授权后,我们承诺不会再按前述方式使用商家已授权的信息。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解除授权不影响解除前基于商家的授权同意已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商家知晓并同意商家解除授权的,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本服务。
13.6非经商家授权,我们不会将前述信息数据出售、转让、向受托处理方外其他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阿里巴巴(1688)隐私政策》执行;《阿里巴巴(1688)隐私政策》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四、责任限制
14.1商家知晓并同意,1688平台仅作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并非托管商品实际销售方,商家作为托管商品的实际经营/销售主体和唯一责任主体,完全有义务确保其有资格经营/销售托管商品,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效力性规范对商家及其托管商品的各类资质要求。
14.2商家同意并保证,在与我们合作期间,其应完全合法、合规经营,并确保托管商品及其来源、经营、售卖(含价格等)、售后服务,以及所提交的商品图片、素材、商品或服务页面的说明陈述等商家自主行为,均应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确保托管商品无任何质量、权利瑕疵,并保留相关有效凭证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少2年。我们有权对其合法经营行为及其凭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有任何不合法或不合规情形,我们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我们有权追偿。
14.3我们按照您接受本服务时的现状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带有任何保证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仅对本服务的适用性、稳定性、持续性、可靠性承担基础保障的义务,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4.4若商家选择使用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则商家知悉并同意就以下情形免除我们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等合作伙伴的赔偿责任:
(1)对于未保价订单(商家未选择保价或未足额支付保费的订单),因我们原因导致商品在运输途中破损、丢件、少件的,但外包装完好而内物破损且商品包装规范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求的,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2)针对供应链增值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商品整票丢失/部分丢失、损毁/部分损毁、仓库少发、错发、多发、延误等问题,商家无法提供商品异常或货值有效证明文件或逾期未反馈异常等,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无法控制之原因导致商品遗失、损毁、延误、未送交、错误信息或未提供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空难、自然灾害、气候状况造成之延迟等,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4)除不可抗力外,商家商品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受冻、返潮等造成的商品损失,我们无需承担责任,如由此给我们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商家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以单仓、单卖家为维度,若当周期商品累计库存差异率小于或等于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以我们另行公告为准),则我们针对库存差异不予赔偿(库存差异率计算公式:(|仓库责任盘亏件数|+|仓库责任盘盈件数|)/(周期内总收货件数+当周期期初库存数)*100%);若库存差异赔付金额≤0,则我们仅需依据商品实物库存对应调整库存数据,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协议终止
15.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5.1.1商家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招商标准。
15.1.2商家终止智能调价授权的。
15.1.3商家提前30天通知我们退出、终止使用本服务的。
15.1.4商家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我们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15.1.5其他我们认为需终止本服务的情况。
15.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15.3本协议终止后,我们有权立即下架和删除商家全部托管商品信息,但买家已下单支付的订单,商家仍应依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十六、有效期
16.1本协议自商家点击确认后生效。
16.2商家点击确认本协议后,在之后的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对商家均发生效力,与活动相关的争议、纠纷、投诉、诉讼均受本协议约束。
十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商业贿赂
17.1您与我们均将严格遵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如您发现我们员工任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可以通过我们监督邮箱【b2b-tousu@alibaba-inc.com】反映问题,我们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17.2禁止贿赂
17.2.1双方承诺,在彼此合作期间,禁止一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您及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我们工作人员或其家属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的,均视为侵害我们利益的行为。如查证属实,将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我们构成实质性的损害。
17.2.2如您有贿赂我们员工的行为,我们将停止一切合作,同时按照双方前12个月总服务金额的30%(若此金额低于10万则按10万)作为反商业贿赂违约赔偿金,该赔偿金我们有权从应付您的服务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我们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您行贿的法律责任;如您能够主动协助我们调查并提供相应证据,我们将酌情减轻处罚。如您主动举报我们员工存在索贿、受贿、与我们或您存在暗中交易等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核实将视情节给予您奖励。
17.2.3如我们员工与您之间存在可能的利益冲突,或发生关联交易的行为(非正当利益输送等),如查证属实,我们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方便上款执行,特别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邮箱:taotian-lianzheng@alibaba-inc.com
17.2.4廉正管理部是我们独立的组织,负责各类商业贿赂投诉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我们将会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调查。对于您的协助,我们将根据情况给予您更多的商业机会。
十八、其他
1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各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18.2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8.3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1688平台现有及将来可能发布采并取合理途径通知商家的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家在使用本服务的各项功能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本协议一经商家或商家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于商家和本服务提供者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18.4本协议生效前,商家可基于我们邀约入驻进行服务效果测试,如协议生效前我们已实际向商家提供本协议服务的,合同效力追溯至实际提供服务之日。
18.5商家同意,为服务之目的,我们基于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以及获得的授权均可以全部或部分转移、转让、许可、分授权、转授权给关联公司。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商家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附件一:授权确认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司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司授权贵司按本司与提供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1688”)共同缔结的《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协议》(协议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及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照1688指令直接对本司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前述账户关联的资金渠道进行款项止付和划扣。
本司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指示的执行方,除非支付宝执行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执行指令可能造成的损失与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将由本司与1688协商解决。
附件二、中国商家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同意函
中国商家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同意函
【基本背景、数据出境目的、出境数据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向中国境内商家(“您”)在1688平台 (即与1688电商平台相关的网站、移动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其他门户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由统一资源定位器“www.1688.com”识别的网站网络优化版本和移动优化版本,及1688电商平台的移动应用程序)向买家提供商品店铺展示、交易下单、物流履约、售后服务以及店铺运营管理的目的并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我们”)会在获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将您的营业执照(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及您的1688账号管理员、发货、退货联系人(“企业联系人”)的个人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手机/电话号码 (“个人信息”)传输出境并供境外买家、国际物流服务商(“物流商”,物流商和境外买家以下合称“境外接收方”)查看、使用。
【境外接收方名称及信息】您的个人信息在出境后的境外接收方为1688平台上来自除中国大陆以外各个国家和区域的境外买家、物流商以及负责1688平台履约系统的运营与管理,以便处理您与海外买家的交易履约的新加坡主体Alibaba Singapore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1)针对您的营业执照(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而言,当您在1688平台设立企业店铺后,您的营业执照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向境外买家展示,由于您的营业执照向不特定买家公开展示,因此在此场景下我们无法向您提供查阅过您的营业执照的境外买家的姓名及进一步信息;
(2)针对您的其他个人信息【企业联系人个人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手机/电话号码】,境外买家可能将与您进行联络以便于询价、采购需求对接、商定批发定制细节及跟进订单履约后续事宜时,查阅到该等个人信息。
【境外接收方处理目的】境外买家为与您达成交易,可能需要了解您的工商注册信息、与您进行联络以便于询价、采购需求对接、商定批发定制细节及跟进订单履约后续事宜,因此可能涉及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物流商为向您/买家提供物流服务,可能将与您进行联络以便于为您提供物流履约,因此可能涉及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数据处理方式】境外买家数据处理方式为数据使用。境外买家对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独立负责,我们对非因我们过错原因所直接导致的 其他方行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责任;当物流商需要查看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发送给物流商。我们会与物流商签署相关数据处理条款,要求物流商买家仅限于出于上述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物流商数据处理方式为数据使用。物流商对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独立负责,我们对非因我们过错原因所直接导致的其他方行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责任。
【权利行使方式或程序】如上所述,如您希望行使您的权利,或对境外接收方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要求、问题或担忧,您可通过pipwg1688@service.alibaba.com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协助您进一步与境外接收方取得联系。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本函自您勾选并点击“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3)年,每到期后自动续签壹(1)年,直至您与我方的《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协议》到期而终止;因本函所产生或相关的纠纷,应按照《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
附件三、商品及履约规范
商品及履约规范
1.
通过签订本协议,商家同意将托管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指定的仓库完成入仓,交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配送至买家或指定地点。其中,商家承担送货入仓的打包成本、物流配送费用和仓库卸货等入仓前费用成本;入仓后的仓内作业和物流配送及物流拦截成本由我们承担。入仓托管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在配送至买家时转移至买家,在此之前都应归属于商家。如因我们原因导致托管商品在入仓后和配送期间发生损坏或全损进而导致无法完成服务履约,我们将根据本协议约定、本服务相关规则向商家承担服务履约相关的(责任。
2.
商家承诺其对本协议项下入仓的货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且货品本身以及商家对货品的占有、处置(销售)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商家保证不会有任何第三人向我们、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就货品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商家将全额承担我们、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虽然入仓托管商品所有权仍归商家所有,但商家在此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排他地授予我们对入仓托管商品的全权的处置权,即我们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指示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对入仓托管商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退仓、转运、盘点、配送等。因此,商家同意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就入仓托管商品仅接受我们的指示,而无义务接受来自商家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指示。
3.
入仓及补货:
3.1.
商家首次入仓的货品应当遵守我们另行通知的要求,并遵循送货标准,不在我们建议清单上、超过建议清单数量的或不符合送货标准的商品,我们有权要求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拒收;
3.2.
商家的补货应当遵守我们另行通知的相关要求;
3.3.
为了维护买家体验和品牌心智,商家应根据我们工作人员或通过系统给出的补货建议按时按量补货,对于送满率低于我们要求的商家,我们有权采取限制相关商品补货、暂停或停止优惠返还(如有)、取消仓租和逆向服务费减免、暂停或终止向商家提供本服务等措施;
3.4.
对于赠品、非托管商品的入仓,商家应将此类商品与托管商品做有效区分,赠品也需要有可识别的条码,以便于进行货品清单和管理;
3.5.
商家知悉并同意自行负责托管商品的发货包材,即托管商品首次入仓、补货时,商家应将单件托管商品对应的包材与托管商品一同入仓,且商家提供的包材,需符合仓内作业和物流运输要求,否则我们有权要求第三方物流商拒收;对于因包材不符合仓内作业和物流运输要求造成的送货入仓、仓内作业、物流运输等环节的破损,由商家自行承担;
3.6.
针对特殊品类入仓的,除符合上述标准外,还需要配合提供许可证明资质等符合特殊品类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针对有外包装要求的特殊品类货品,商家提供的包材需符合对应品类的送货标准要求;
3.7.
商家参加我们相关营销活动的,商家应当根据不同营销活动类型(如普通营销活动、大型营销活动等)严格按照我们的安排或者我们与商家约定的时间(提前准备期)完成相应的商品备货,晚于此提前准备期的到货,需要我们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双重审批同意后才能入仓收货,活动结束后的大库存应当在我们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及时完成退货,否则产生的仓储服务费等由商家承担;
3.8.
商家应安排或委托相关人员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收货现场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工作人员共同清点并确认到货数量及差异,如果商家未安排或委托相关人员参与清点,则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自行清点并以实际清点的系统入仓数量为准,商家应当及时关注系统中的入仓数量是否与送货时清点确认的数量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应当在我们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差异确认,否则将以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录入系统中的数字为准,对于不符合收货标准的商品由商家或者商家委托的其他物流服务商负责运回,商家在收到我们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通知后一定期限(具体以我们另行通知为准)仍未取回的货品,我们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将不对该货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灭失、破损、丢失的风险。
3.9.
针对其他不符合送货标准的拒收场景的,详见平台送货标准另行通知。
4.
商家理解并认可,在商品入仓后将由托管平台系统自动控制订单流转,即前端产生买家订单后,相关订单会自动流转到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负责发货;商家可通过系统后台查看对应订单的发货情况。对于少数情况商家通过ERP发货的场景,需要商家设置自动推单或及时推单,必须在买家支付后4小时内推单到仓库,否则造成买家侧赔付需要商家负责。
5.
品控:我们有权自行或者指定第三方对入仓商品执行质检。
5.1.
质检采取抽检或全检方式进行,质检商品随机选择;
5.2.
质检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我们有权在营销活动期间或自行决定增加商品质检数量和频次;
5.3.
商家理解并同意,质检可能会对相关商品造成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包装、商品外观、标签、商品使用性能等;
5.4.
质检包含三无检查、效期检查以及生产日期检查等。
6.
退供:
6.1.
对于由于过期、残损、质量问题、库存周转大于双方约定期限以及其他双方约定需退回商家的入仓商品,我们有权通知商家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仓库取回相应入仓商品,并应将要求商家取回的货物种类、数量以商家1688商家工作台、电子邮件、钉钉或电话通知形式送达商家。商家在收到我们发送的退货通知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退货通知函要求取回相应入仓商品,并自行承担退仓货品的打包和物流运输费用。商家未按照退货通知函要求取回的,我们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仓储保管费等相关费用,且我们有权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销毁、变卖等),具体收费标准和处置措施以我们另行通知为准。商家同意我们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商家的应结货款、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上述费用,或者指示履约担保服务商或者履约保险服务商进行赔付,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商家认可并同意我们可以指示支付宝划扣商家支付宝账户的金额进行赔付,仍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我们有权进一步要求商家进行支付。
6.2.
为了保证快速准确的完成退仓货品的交接,商家应指定提货人员或其他物流服务商到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仓提货,须提前填写提货人信息,具体包括:其他物流服务商名称、提货人姓名、手机、车牌号。在到仓提货时,须提供加盖商家公章的提货委托函(提货委托函需包含单号、提货车牌号、提货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为提货依据,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将在核对提货委托函后将货物交给提货人。
6.3.
买家退货:买家签收以后发起的退货,商品将会依据商家在系统中填写的退货地址退回到商家地址,退回商家地址的成本和退回风险由商家和买家自行协商承担;对于买家签收前拒收的仓发货品将会直接退回到发货仓。
7.
除上述标准和规则外,商家也同意遵循我们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不时发布的对这些标准和规则的更新、补充以及修改,我们将以网站公告或本服务协议中规定的其他通知方式向商家通知这些更新、补充以及修改,自商家收到通知或者我们指定的日期生效。
附件四:《1688 Global 跨境履约供应链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内容
1688 Global跨境履约供应链管理服务的服务提供方为1688.COM PTE.LTD.,我们向商家提供的相关服务具体包括:
1)中国大陆境内上门揽收服务(“上门揽服务”):对于我们支持上门揽收的线路,我们将代表商家委托合作物流服务商向商家提供到商家指定地点揽收商品并运送至中国大陆境内指定集运仓(“集运仓”)的服务,具体可支持线路以我们另行公告为准。
2)备货入仓服务:对于我们提供备货入仓服务的商品,我们将代表商家委托合作物流服务商向商家提供备货仓上门揽收、入库、收货、上架、存储保管、发货出库、仓间调拨等服务。我们会结合商家商品的品类、销售情况以及商品属性等情况,将无需备货入仓模式(“即时发货模式”/“JIT模式”)转为备货入仓模式。商家在收到相关系统通知后10日内需确认转为备货入仓,并遵守本协议附件四及我们另行发布的其它相关规则。
3)跨境物流服务:我们代表商家委托合作物流服务商向商家提供集运仓包裹接收、处理、出库、干线运输、进出口清关、目的国末端配送服务。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对于我们提供国内上门揽服务的线路,买家付款后,商家应在商家工作台预约上门揽收。买家付款时间在北京时间14点(不含14:00)前的订单,商家应该在当天15:00前(不含15:00)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买家付款时间在北京时间14点(含14:00)到23:59的订单,商家应该在付款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
创建预约时间在当天15点前(含)的预约单,物流服务商将在北京时间当天晚上23:59:59前完成上门揽收;创建预约时间在当天15点后的预约单,物流服务商将在北京时间第二天晚上23:59:59前完成上门揽收。
2.对于我们未提供国内上门揽服务的线路,商家应在我们要求的到货时间内,按照相关商品的PO单数(具体以系统页面展示为准,下同)按时、足量地将商品送达下述指定集运仓(实际送达时间以指定集运仓的收货时间为准,下同);PO单创建时间(具体以系统页面展示为准,下同)和到货时间要求均按照单个PO单确定,具体如下:
指定集运仓位置
|
到货时效要求
|
说明
|
YM佛山配送仓: 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甘河路运盟集团电商部1号门口绿色框
|
PO单创建之时起72小时内。如单个PO单项下一个或多个sku商品分多个包裹发货的,则以指定集运仓最晚收到的包裹的收货时间作为该sku商品的实际送达时间。
|
例如系统页面展示PO单创建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06:02:54,则商家需于2024年01月28日06:02:53前将该PO单项下商品按时、足量地送达指定集运仓
|
LZB南宁配送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玉洞街道银海大道948-1号SF备货仓
|
3.商品重量、尺寸信息
为向境外买家提供一次付费、直邮境外的服务,确保买家支付的物流费用的准确性,商家在我们上门揽收或自行发货前应在商家工作台准确测量并填写商品重量、尺寸信息,确保填写重量与入仓实测数据的一致性。
4.服务时效
我们按照如下的服务时效向商家提供上门揽服务,集运仓服务和跨境物流服务:
|
上门揽服务和集运仓期限(揽收日起至集货仓出库日止)
|
|
跨境物流服务期限(自集运仓发货日起至境外买家签收日止)
|
||||
|
始发城市
|
最快周期/工作日
|
最慢周期/工作日
|
|
送达地区
|
最快周期/工作日
|
最慢周期/工作日
|
哈萨克斯坦
|
深圳
|
3.5
|
5.5
|
|
阿拉木图
|
10
|
12
|
广州
|
3.5
|
5.5
|
|
奇姆肯特
|
14
|
16
|
|
义乌
|
4.5
|
5.5
|
|
卡拉干达
|
14
|
16
|
|
东莞
|
3.5
|
5.5
|
|
阿斯坦钠
|
14
|
16
|
|
温州
|
4.5
|
6.5
|
|
其他地区
|
14
|
16
|
|
佛山
|
3.5
|
5.5
|
|
|
|
|
|
台州
|
4.5
|
6.5
|
|
|
|
|
|
泉州
|
4.5
|
6.5
|
|
|
|
|
|
揭阳
|
3.5
|
5.5
|
|
|
|
|
|
汕头
|
3.5
|
6.5
|
|
|
|
|
|
中山
|
4.5
|
7.5
|
|
|
|
|
|
|
始发城市
|
最快周期/工作日
|
最慢周期/工作日
|
|
送达地区
|
最快周期/工作日
|
最慢周期/工作日
|
越南
|
深圳
|
4.5
|
6.5
|
|
河内
|
5
|
7
|
广州
|
4.5
|
6.5
|
|
胡志明
|
7
|
9
|
|
义乌
|
5.5
|
7.5
|
|
越南其他地区
|
9
|
11
|
|
东莞
|
4.5
|
7.5
|
|
|
|
|
|
温州
|
5.5
|
7.5
|
|
|
|
|
|
佛山
|
4.5
|
6.5
|
|
|
|
|
|
台州
|
5.5
|
7.5
|
|
|
|
|
|
泉州
|
5.5
|
7.5
|
|
|
|
|
|
揭阳
|
4.5
|
5.5
|
|
|
|
|
|
汕头
|
5.5
|
7.5
|
|
|
|
|
|
中山
|
6.5
|
8.5
|
|
|
|
|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1.
服务费用
商家使用我们提供的跨境履约供应链管理服务,应按照下述标准向我们支付服务费。同时,我们在根据您的授权向您提供智能调价服务时,亦将根据上述标准设置相关商品在1688 Global 平台上的运费。我们将在包裹从集运仓出库时将该等服务费实时划扣至1688. COM PTE. LTD.的账户。备货入仓服务的服务费用待我们上线相关服务后另行通知商家。
|
越南
|
哈萨克斯坦
|
||||||
物流阶段
|
重量进位制
|
价卡
|
单位
|
重量区间
|
重量进位制
|
价卡
|
单位
|
重量区间
|
上门揽服务
|
1KG
|
4.73
|
RMB/KG
|
每KG
|
1KG
|
4.17
|
RMB/KG
|
每KG
|
跨境物流服务
|
100g
|
0.751
|
RMB/100g
|
0~1KG(含)
|
100g
|
3.136
|
RMB/100g
|
0~1KG(含)
|
0.751
|
RMB/100g
|
1~5KG(含)
|
1~5KG(含)
|
|||||
0.642
|
RMB/100g
|
5~10kgG(含)
|
5~10kgG(含)
|
|||||
0.642
|
RMB/100g
|
10~20KG(含)
|
10~20KG(含)
|
|||||
0.642
|
RMB/100g
|
20kG以上
|
20kG以上
|
四、违约责任
1、1688违约责任
商家在使用我们提供的境履约供应链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因我们合作的物流服务商的原因,导致买家收到的商品存在破损、少件或买家未在1688 Global平台承诺的期限内收到商品的,我们按照下述标准向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1)破损、少件:买家收到的商品破损、少件,影响正常使用的,根据破损、少件情况按比例赔偿相关商品在买家下单时的对应提报价,但对于买家在1688 Global平台合并支付的订单(“合并支付订单”),全部合并支付订单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2)迟延:买家未在1688 Global平台承诺的期限内收到商品的,赔付买家等额于5元人民币的1688 Global平台红包。
2、商家违约责任
1)延迟到货:对于某一PO单,如出现商家未按本附件要求在商家工作台预约上门揽收、物流服务商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后发现商品数量与预约数量不一致、未按要求打印揽收单等到货异常情况(对于我们提供国内上门揽收服务的线路)或商家未在到货时效要求内按时、足量地将该PO单项下的任一sku商品送达指定集运仓(对于我们未提供国内上门揽收服务的线路)等异常情况,均构成延迟到货,商家应就该延迟到货sku商品按照5元/包裹支付违约金。如一个PO单项下有一个或一个以上sku商品,且拆分为多个包裹发货,则根据不同包裹的延迟情况分别计算多个包裹的延迟到货赔付金。
2)商品重量&尺寸测量不准确:如商家填写的商品重量、尺寸与仓内实测重量、尺寸的差异大于下述对应差异阈值的,商家应按照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实测重量段
|
差异阈值
|
违约金
|
<500g
|
>50g
|
集运仓实测重量与商家填写的包裹预估重量的差异大于差异阈值时(包含偏大/偏小),每超出50g,商家应支付违约金5元。
举例1:商家单个PO单下有一个包裹,订单中有sku1共3件,sku2共3件,sku3共3件;商家填写sku1重量100g/件,sku2重量200g/件,sku3重量300g/件,预测包裹重量为1800g;集运仓测量重量为2400g,违约金金额=(2400-1800-200)/50*5=40元/包裹
举例2:商家单个PO单下有一个包裹,订单中有sku1共3件,sku2共3件,sku3共3件;商家填写sku1重量100g/件,sku2重量200g/件,sku3重量300g/件,预测包裹重量为1800g;集运仓测量重量为1200g,罚款金额=(1800-1200-200)/50*5=40元/包裹
|
500g≤N<1000g
|
>100g
|
|
1000g≤N<3000g
|
>200g
|
|
3000g≤N<5000g
|
>300g
|
|
5000g≤N<10000g
|
>500g
|
|
≥10000g
|
>600g且差异率>5%
|
3)到货异常:
如商家存在以下到货情况,到仓后集运仓有权进行拒收,并由商家自行承担退回商品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正向逆向物流运费、包装费、快递保价费用、消费者体验赔偿金等):
i.到货错仓:在发货方式为自送或自行委托第三方物流的情形下,商家的商品实际送达的集运仓与系统页面展示的该商品应送达的收货集运仓不一致;
ii.上门揽情况下,揽收单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异常:
●
一箱多揽收单,即商家在包裹上张贴了两个或以上的不同揽收单;
●
商家在包裹上张贴的揽收单破损、无效或无法识别;
●
多箱同揽收单,即商家在两个或以上的包裹上张贴了同一个揽收单;
●
揽收单缺失,即商家未在包裹上张贴揽收单;
●
揽收单张贴错误,即商家在包裹上张贴的揽收单与该包裹在系统中对应的揽收单不一致等;
iii. 自寄情况下,商品物流单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异常:
●
一个物流单号未与一箱/包货物完全对应,出现缺件、少件、商品与物流单号对应不上的情况;
●
出现重复单号、虚假单号、虚假物流轨迹、虚假签收、到付件的情况。
iv. 到货多件/少件:送达指定集运仓的商品数量超过/少于其对应的PO单上的件数
v.货物混装:单个包裹内混入对应PO单项下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
vi.商品包装(包括商品的外包装及内包装,下同)不符合要求,如商品外包装及/或内包装破损,商品包装不符合适用的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商家协议、商家规则、系统页面说明及/或我们另行确定的相关要求等。
4)违约金的支付:对于商家应向我们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我们有权从商家在1688平台缴纳的买家保障保证金或我们未来另行要求商家按照《1688数字供应链托管技术服务协议》《1688 Global免费会员协议》等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金额。
电商外包,就在店长商城:点击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