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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托易圈主规则

店托易圈主规则

最近更新日期:
更新日期:2023年07月28日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圈主规则》(下称“本规则”)是由九零新媒体技术服务(东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下称“知识圈子”或“我们”)与您(或称“用户”或“圈主”)就您创设并运营特定在线活动社区(“圈子”)所提供的有关平台技术服务(“本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请仔细阅读。

特别声明: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您有效注册知识圈子账户并确保遵循知识圈子展示及不时更新的《用户协议》等其他协议及服务准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知识圈子平台服务规则、服务说明及使用帮助等,统称“服务规则”)是您享受知识圈子相应服务的重要前提条件,前述协议及服务规则等均为本规则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规则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应同时阅读了解一并予以接受。

您同意本规则及其他规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点击“我同意”或者其他方式接受;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即时通信等方式所作的口头或书面表示;3)本协议及其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说明及使用帮助等)中有“默认同意”条款,您点击同意或以其他形式实际使用了知识圈子服务的;4)其他您与我们均认可的方式。

1. 圈主要求

1.1 圈主应当确保其具有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分享服务(或称“服务”)的资质,并应按照知识圈子的要求在首次创建圈子或提现前及时向知识圈子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主体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或称“审核资料”),以完成圈主真实身份审核和登记:

1.1.1 个人圈主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电子邮件地址;

(3) 有效联系手机号码;

(4) 有效联系地址;

(5) 提供服务应具备的其他法定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应事先取得的相应法定许可、审查或备案等的证明材料 。

1.1.2 企业圈主

(1) 企业营业执照(应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2) 企业授权个人运营知识圈子的授权委托书;

(3) 电子邮件地址;

(4) 有效联系手机号码;

(5) 有效联系地址

(6) 提供服务应具备的其他法定资质证明(简称“其他法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应事先取得的相应法定许可、审查或备案等的证明材料。

1.2 圈主可以为圈子创建名称,但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知识圈子有权要求您就此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证实圈子名称的合规性,相应的书面材料将被作为审核资料的组成部分:

1.2.1 名称不得仅使用中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除非企业名称中本身包含前述内容的;

1.2.2 名称不得仅使用外国的国家名称;

1.2.3 名称不得仅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1.2.4 名称中不得含有带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仇恨、性和淫秽信息的语言或其他令人反感的文字;

1.2.5 名称不得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

1.2.6 名称内容不得包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1.2.7 名称不得存在歧义,足以误导用户或侵犯其他用户、第三方合法权益;

1.2.8 名称内容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情形的;

1.2.9 个人圈主创立的圈子,但名称包含“公司/集团”或其他字样,误导用户认为该圈子实为企业圈主创立或受到企业控制的圈子的;

1.2.10 名称内容不得存在其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形。

1.3 圈主应确保其向知识圈子提交的审核资料在本服务有效期内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如有任何变更,圈主应在相关变更发生后五(5)日内书面通知知识圈子。圈主同意,知识圈子有权要求圈主随时补充相关认证资料和/或对资质进行说明,圈主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知识圈子有权认为圈主相关认证资料存在瑕疵。

1.4 圈主完成所有审核流程后,由知识圈子作出是否审核成功的判断。为明确起见,知识圈子对圈主身份的审核和登记行为并不能免除圈主应对自身信息、资质及服务质量等向其他用户(如圈子成员)承担的责任。任何情况下,若圈主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存在不实、虚假、伪造、过期、不完整或其他方面瑕疵的,则圈主应全额赔偿知识圈子及其他用户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知识圈子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并有权依据本规则及其他知识圈子服务规则对圈主进行处罚。

1.5 圈主同意在所创建的圈子的指定位置公开圈主所持有的最新营业执照、其他法定资质的相关信息或营业执照、其他法定资质的电子链接标识(如圈主为企业法人)或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识(如圈主为自然人),同时标明圈主的有效联系方式。圈主理解并同意,知识圈子有权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审核材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审核资料。

2. 圈主行为规范

2.1 信息内容规范

2.1.1 本规则所述信息内容是指圈子范围内,圈主、嘉宾和圈子内成员在使用知识圈子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圈子账号头像、昵称、圈子介绍、圈子内交流分享中等以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电子文件等形式在知识圈子平台范围内发布、传送、传播的全部内容。圈主应特别同意并承诺就其自身在圈子中发布的内容的质量及合法性向用户及知识圈子承担保证责任,若圈主违反本规则及向用户的承诺而导致用户或知识圈子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赔偿、补偿、罚款等)的,则圈主应负责全额补偿用户或知识圈子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2.1.2 圈主应保证其对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拥有完整有效的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完整、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授权和/或已取得提供服务的相应法定资质并已按照本规则要求向知识圈子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且圈主理解并同意为保障文明、健康、和谐的圈子生态环境,圈主应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过程中遵从如下规定,并在所创建的圈子范围内对圈子内嘉宾及圈子内成员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行为符合下述规定承担监管责任;

(1) 禁止发布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ii)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

(iii)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iv)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v) 宣扬邪教、迷信的内容;

(vi) 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vii) 发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viii)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ix) 发布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

(x) 发布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内容,未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但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的广告内容等;

(xi)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定禁止的金融信息内容;

(xii) 发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2) 禁止发布任何涉嫌侵权或易引起公众反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任何恶意抹黑知识圈子或知识圈子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内容;

(ii) 对内容来源进行误导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假冒知识圈子工作人员或冒用/利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名义发布内容等;

(iii) 任何未经核实的,可能对公众构成误导的内容;

(iv) 任何涉及个人隐私或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的内容;

(v) 任何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vi) 强制、诱导、雇佣其他用户关注圈子、提问、赞赏、点赞、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内容。

(vii) 其他知识圈子认为不适合在知识圈子展示的信息内容。

(3) 禁止发布不符合知识圈子管理规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频繁发布重复的内容,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文字、符号等恶意刷屏的内容;

(ii) 任何“垃圾邮件”形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任何其他网站和活动的推广信息,以及一些指向其他网站的链接以及加盟代码等;

(iii) 恶意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圈子内成员达成的服务约定或提供虚假服务内容以骗取资金的;

(iv) 冒充知识圈子工作人员或他人名义向圈子内成员或其他用户提供服务的;

(v) 利用技术手段批量建立虚假账号的;

(vi) 利用知识圈子账号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vii)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知识圈子、圈子内嘉宾及圈子内成员合法权益的情形。

2.2 知识圈子使用规范

2.2.1 圈主承诺若其为公司则是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完全法人资格和能力,若其为自然人则是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圈主保证已取得提供服务的相应法定资质并已按照本规则要求向知识圈子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其保证按照圈子简介或以其他方式对圈子内成员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向成员提供服务,其有权并有能力持续履行其向成员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2.2 圈主承诺不会利用知识圈子的服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知识圈子”正常运营、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知识圈子实施多级分销、利用知识圈子赞赏或圈子内红包功能从事洗钱、赌博、募捐或抽奖等行为。

2.2.3 圈主承诺其建立的圈子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知识圈子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不得建立并运营含有非法内容、淫秽、侵犯个人信息/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圈子。圈主承诺其在知识圈子中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圈主应持续更新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并自主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若圈主超过向圈子成员承诺的更新周期或连续【 15 】日(以其时间较短者为准)未对其建立的圈子所承诺发布的信息内容予以更新的,视为圈主未能按照其承诺的服务质量履行服务义务,圈主应承担因此给圈子内成员及知识圈子造成的全部损失。

2.2.4 未经知识圈子及圈子内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圈主不得将本服务及圈主向圈子内成员额外承诺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知识圈子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服务并追究圈主的违约责任,且圈主应承担知识圈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赔偿、补偿、罚款等)。

2.2.5 若圈主邀请嘉宾(“嘉宾”)加入圈子共同提供服务的,圈主保证该等嘉宾具有相关服务资质并有能力履行圈主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义务,且圈主应对嘉宾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若因圈主或嘉宾所提供的服务导致成员或知识圈子遭受损失的,则无论该等损失是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亦无论该等损失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圈主应当自行和/或与所邀请的嘉宾共同负责全额赔偿成员或知识圈子。

2.2.6 圈主在向成员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并尽最大努力保护用户的财产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因圈主原因导致成员财产损失和/或个人信息/隐私泄露的,圈主应独立承担由此给成员造成的损失。

2.2.7为保障知识圈子用户的交易安全,维护圈主与成员各方的合法权益,圈主理解并同意,圈主应严格遵从知识圈子的商务安排,仅通过知识圈子事先许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在知识圈子内开展付费服务,且圈主应严格按照承诺的服务方式(收费服务或免费服务)和服务内容等向成员提供相关服务。否则,知识圈子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服务并追究圈主的违约责任,且圈主应负责赔偿因此给成员和/或知识圈子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赔偿、补偿、罚款等)。

2.3 圈主的监管责任

圈主作为圈子的创建者及运营方,应当对其所邀请的嘉宾及圈子内成员的活动承担监管责任。圈主应当在圈子活动范围内制订包括但不限于圈子内活动规范、收退费规则等内容的圈子规则以确保圈主本身、圈子内嘉宾及圈子内成员的圈子内活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知识圈子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准则。但圈主所制订的活动规范不得侵犯或排除知识圈子、圈子内嘉宾及圈子内成员的人身权及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且不应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知识圈子平台规则。在圈主/嘉宾与用户在圈子内发生争议时,圈子规则将优先适用;若圈子规则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则应适用知识圈子相关规则。

3. 费用及支付

3.1 圈主服务费用

3.1.1 圈主的服务费用以用户加入费用/持续使用的续费费用(如有)、赞赏、红包、付费问答费用及其他知识圈子认可的其他费用作为计算基础。

知识圈子及其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权在收取用户支付的前述费用后 72 小时(“冻结期”,含本数)内限制圈主对该笔费用进行提现,以确保圈主向用户提供了合法且质量令用户满意的服务,以及作为圈主遵守知识圈子相关规则的担保。

尽管有上述约定,圈主理解并同意,对于通过苹果应用内购买机制(InAppPurchases)支付的订单,即圈子成员以圈子币兑换圈子加入资格或持续使用资格的订单,受限于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服务规则,将于圈子成员完成兑换之日起【90】日(“结算期”)后进行结算,圈主可在结算完成后进行提现。为避免歧义,圈子币是为帮助圈子成员在知识圈子内购买圈子加入资格/持续使用资格和/或帮助圈主结算其报酬而提供的计数工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圈子币不能兑换为法定货币。

圈主充分了解并同意,提现服务由知识圈子与圈主事先同意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共同合作提供。圈主应与该第三方合作机构签署相应用户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并在维持该等协议持续有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提现服务。若圈主因违规使用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导致知识圈子或用户遭受损失的,圈主应就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圈主理解,该等提现安排不会对知识圈子提供平台居间服务性质产生影响,圈主仍应作为直接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方并确保知识圈子免于就圈主与用户之间因服务质量争议而招致的任何索赔。

知识圈子有权根据知识圈子业务需求自行中止、终止或变更第三方合作机构和/或为圈主同时或分别为您提供的提现方式,对此,知识圈子会向圈主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并在通知期限届满后实施该等调整,若圈主不同意该等调整或变更的,应立即与知识圈子提出书面异议并就提现方式达成其他一致约定。

3.1.2 冻结期内,圈子内用户发起退款申请或圈主主动移除用户的,用户可以依照《知识圈子付款及退款规则》获得退款。

3.1.3 冻结期满后,圈子内用户发起退款申请或圈主主动移除用户的,用户只能依据《圈子规则》的约定获得退款。若圈主没有就此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则适用《知识圈子付款及退款规则》中约定的知识圈子退费规则。推广佣金除另有约定外不予退还。若《圈子规则》约定在冻结期外向用户全额或部分退款的,且该约定退款额度超过了圈主按照本协议第3.1.1条实际提现的额度及根据本协议第3.2.1条知识圈子承诺退还的技术服务费总和的,则超出的差额部分由圈主自行向用户垫付。具体的退款数额及适用情形以《知识圈子付款及退款规则》为准。

3.2 圈主支出

3.2.1 手续费

知识圈子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包含知识圈子向圈主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第三方支付合作机构收取的渠道费以及根据本规则第4条约定知识圈子或第三方合作方为圈主代扣代缴的税费。手续费的收费标准详见使用页面的提示和更新( https://www.diantuoyi.com/help/.html)。

冻结期内,如成员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成功获得退款的,则知识圈子将按照圈主向成员退款的实际比例及知识圈子相关规则的约定退还相应的手续费;冻结期届满后,手续费不予退还。

3.2.2 分销服务费

圈主建立圈子后即可申请享受由知识圈子的推荐服务(推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位展示、圈子推荐频道、精华主题、知识圈子微信公众号等)。如成员通过知识圈子推荐成功加入相应圈子并付费的,则知识圈子有权收取分销服务费用,分销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使用页面的提示和更新(http://support.zsxq.com/share.html)。圈主授权知识圈子有权从应付圈主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应付知识圈子的分销服务费。

3.2.3 推广佣金

圈主可以自行选择开通《分享有赏计划》并自行设定向成功推广了圈主所创建圈子的知识圈子圈子分享客支付的推广佣金比例。推广佣金由圈主向知识圈子的圈子分享客支付。圈主授权知识圈子有权从应付圈主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应付知识圈子圈子分享客的推广佣金。除另有约定外,推广佣金一经支付不予退还。圈主在此应认可《分享有赏计划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因否认《分享有赏计划协议》的相关约定而拒绝向知识圈子圈子分享客支付相应的推广佣金。

为维护本计划的良好秩序,知识圈子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推广佣金分成比例的调整范围进行限制。

3.3 保证金

3.3.1 若圈主违反知识圈子服务规则、本规则或其他知识圈子公布及更新的服务规则,遭到其他用户投诉或知识圈子自主发现前述违约行为的,该等圈主将被视为风险圈主。您理解并同意,若您被判定为风险圈主的,知识圈子有权依据您的违规程度冻结您指定金额的账户余额作为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以保证您全面履行向成员承诺的服务及履行知识圈子服务规则。若您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尚未达到前述保证金的指定金额的,则您将暂时不能提取账户余额直至所被冻结的账户余额达到您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止;若您被冻结的账户余额超出前述保证金的指定金额的,超出部分,您可以正常予以提取。被冻结保证金的圈主将会以特别标识向用户提示其存在风险行为。保证金的确定标准详见相关页面的提示和更新(【 】),实际已冻结的保证金额度以知识圈子后台核准记录的为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风险保证金款项冻结于您的用户账户中,您不得提前解冻、提取或使用。

3.3.2 知识圈子有权根据圈子运营状况、业务变化、您的违规程度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你应当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您补足保证金金额,如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则知识圈子有权暂停圈子相关功能。

3.3.3 若自风险保证金足额被冻结之日起,您在使用知识圈子平台和圈子社群服务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且您主动注销圈子社群服务满一年后仍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的,可解冻相应风险保证金,您可自主提取保证金,在此之前,您无权动用保证金。保证金解冻后将无息归还您。

3.3.3 若您、您邀请的嘉宾或你运营的圈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违反对用户的承诺或违反与知识圈子的约定致用户或平台受损时,平台有权直接使用您已冻结的相应保证金(如有)对用户或平台自身进行赔付,赔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和/或平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且包含用户和/或平台为主张自身权利而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前述损失的,知识圈子和/或用户有权继续向你追偿;保证金扣除后,圈主应当在五(5)日内补齐保证金,否则知识圈子有权按照本协议第5.1条的规定对圈子或圈主实施处罚措施。

4. 税费

4.1 圈主遵从知识圈子服务规则向其他用户提供服务而在知识圈子获得的全部收入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管部门认定知识圈子或第三方合作机构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则知识圈子或第三方合作机构有权对圈主的个人收入部分进行代扣代缴。

4.2 圈主应针对圈主收入向相应的付款方开具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主管部门要求的发票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用户加收开票税金。圈主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发票邮寄费用,但知识圈子《用户协议》及其他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处罚规则

5.1 若圈主违反知识圈子服务规则、本规则或其他知识圈子公布及更新的服务规则,遭到其他用户投诉或知识圈子自主发现前述违约行为的,知识圈子有权自主判断圈主的违规程度对违规的圈主及相应圈子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圈子不能被搜索、圈子到期不能续开、封禁圈子内的全部活动及功能、强制解散圈子、注销圈主账号、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冻结和/或扣除知识圈子应付圈主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作为圈主违反相关知识圈子服务规则的违约金,且知识圈子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5.2 若因圈主/嘉宾违反知识圈子服务规则、本规则或向成员作出的服务承诺等而导致的知识圈子的任何损失,圈主应全部负责赔偿,知识圈子有权选择扣除保证金或知识圈子认可的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处于冻结期/结算期内应付圈主的加入费用/续费费用和其他应付圈主的费用等作为圈主向知识圈子支付的违约金,和/或通过直接索赔的方式要求圈主承担违约责任。

5.3 若因圈主/嘉宾的服务导致知识圈子被用户或其他第三方提出违约或侵权索赔的,圈主应当根据知识圈子之要求,自行负担费用向争议解决机构提请作为第三方参加争议的解决,并承担知识圈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在解决争议过程中,除非知识圈子同意,圈主不得代表知识圈子做任何承认及和解处理。

6. 服务终止

6.1 除圈主与知识圈子另有约定外,在下述情况下,知识圈子可在通知圈主后立即终止本服务并将圈主所创建的圈子封禁并注销圈主账号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知识圈子或成员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及声誉损失),圈主应予以赔偿:

6.1.1 圈主未按知识圈子要求提供或更新相应审核资料和信息或邀请不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嘉宾的;

6.1.2 圈主未遵从本规则约定的圈主行为规范或违反合作协议的;

6.1.3 圈主或相应圈子被处罚达三(3)次以上的;

6.1.4 圈主违反其《圈子规则》遭到圈子内用户投诉达三(3)次以上的;

6.1.5 圈主违约导致其被冻结的保证金被扣除且累计达到三(次)以上的;

6.1.6 圈主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低下累计遭到成员投诉达三(3)次以上的;

6.1.7 圈主/嘉宾在向成员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圈主原因导致成员财产损失及隐私泄漏的;

6.1.8 圈主未按照向成员承诺的更新周期或连续【 15】日(以其时间较短者为准)未对其建立的圈子所承诺发布的信息内容予以更新的;

6.1.9 其他导致成员和知识圈子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6.2 知识圈子服务的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圈主与知识圈子因履行本规则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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